01 免费行李额
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千克,公务舱旅客为30千克,经济舱旅客为20千克。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02 免费随身携带物品
免费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千克为限。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携带一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03 托运行李
托运行李是指旅客交由航空公司负责照管和运输的行李。当您在机场值机柜台办理乘机手续时,将托运行李交付给值机人员。在航班到达站,您可以根据托运行李牌领取托运行李。您的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2、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3、行李上不能附插其它物品;
4、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托运行李每件最大重量不能超过50千克,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应事先征得海南航空的同意才能托运。
建议您在托运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
04 逾重行李费
如果旅客的托运行李和随身携带行李合并计重,超过旅客免费行李额的部分,应当支付逾重行李费。逾重行李费率以每千克按逾重行李票填开当日所使用的经济舱客票价1.5%计算,收费总金额以元为单位,尾数四舍五入。
05 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
下列物品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包括托运行李和自理行李)内托运,也不得随身携带入客舱:
1、危险品:如易燃易爆物品;氧化剂;毒性物质和传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磁性物质;麻醉性、特殊刺激性或类似性质的物质;容易污损飞机的物品等。
2、枪支、弹药、仿真玩具枪、枪型打火机及其他类型具有攻击性的武器器械,体育运动专用器械除外。
3、军械、警械。
4、管制刀具。
5、活体动物和具有刺激性异味,或易引起其他旅客反感的水果如:榴梿等。
6、国家规定的其他禁运物品。 |